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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7 16:0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07       报名截止:2023-07-12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拔人数
本次共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5名(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少于2名),招考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面试分数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取足到岗名额,并按照1∶2比例建立街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库,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选10名(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少于4名),后备库有效期为1年(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若全区街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在后备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放弃递补机会或1年有效期内(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未获得递补机会的,资格自动失效。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截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有志于从事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岗位调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6.具备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拔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的;涉邪教人员和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以上处分以及处分决定解除后经研判仍不适合的;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因参与家族宗族势力、偷盗、抢劫、聚众斗殴等受过行政处罚的;被责令辞职、免职尚在影响期内的;有其他不宜作为社区专职干部人选的。
(三)加分条件
1.职业资格加分:具有重庆市社会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1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6分;职业资格以最高加分为准,不重复计算。
2.工作经历加分:具有在社区从事公共服务工作(网格员、就业协理员等)连续2年及以上经历,且目前在岗的,笔试成绩加2分。
3.退役军人加分:在服役期间荣获团以上嘉奖、优秀士兵的,笔试成绩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3分,荣立二等功的,笔试成绩加4分;荣立一等功的,笔试成绩加6分。荣誉以最高加分为准,不重复计算。
注意:各加分项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四、报名
(一)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二)提交报考申请
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qj.gov.cn),提交报考申请。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社区工作人员还需提供街镇审核后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街镇党(工)委公章)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符合加分规定的,请务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是否有加分”“是否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栏中勾选对应项,此填报将作为笔试成绩加分的统计依据,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信息表》等报名信息(《报名信息表》是参加面试需提交的必备材料之一),方便后续工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3年7月13日18: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四)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拔岗位人数(含后备人选)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拔名额。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岗位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等信息将通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需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9:00起至7月22日9:00登录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7月2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分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笔试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綦江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研究确定。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针对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由区民政局现场确认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5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二)面试方式、比例及分值
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人选按面试人数与选拔岗位(含后备人选)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1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选拔名额。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选拔人选。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面试考场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栏予以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到岗名额,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文化程度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后备库人员在递补前不进行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指定的医院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拔街镇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拔街镇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可在同一选拔岗位从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规则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选拔街镇对拟选拔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同时将考察人选上报綦江区委组织部联审,联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选拔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天。
十二、使用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到岗人员分配方案和后备库人员名单。有关街镇根据到岗人员分配方案,安排到岗人员到社区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并通过法定程序选任社区“两委”委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按綦江区现行的社区专职干部待遇执行。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拔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组织部、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48653346,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18680865267。